天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是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重磅推出的一款个税申报软件,又简称为天津金税三期,软件系统能够为纳税人提供了个税代扣代缴服务,纳税人员可以在线自助申报个人所得税,同时提供有税务知识普及、办税咨询等服务功能。通过天津金税三期,用户录入个税申报信息,自动计税并生成申报表,通过网络发送到税务局端的网上申报系统,局端管理系统对信息进行分析受理反馈,同时将扣缴信息交地税征管系统进行扣款,完成个税申报纳税过程。
需要注意的是:用户在安装天津金税三期时,会强制安装易税门户V3.0,以及微门户电子税务局客户端V1.0,是企业必备的办税软件,请放心安装。
软件特点
1、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以简捷高效为目标,优化重组业务,明确受理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实现税务事项的多业务处理模式。
2、金税三期优化系统业务框架实现了全覆盖:覆盖各层级国、地税机关征管的全部税(费)种,覆盖对纳税人税务管理的各个工作环节。
3、加强纳税遵从风险管理。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提高税法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立足于风险防范,着眼预警提醒,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
4、金税三期优化系统通过建设国税、地税统一标准的核心征管应用系统,实现国地税业务交互、信息实时共享,加强共管户的管理,实现联合登记、联合双定户核定、联合信用等级评定、申报信息共享,提高双方信息采集准确率,达到国地税双方强化税源管理、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目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和扣缴申报有关事项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广工作的整体安排,天津市8月1日将单轨运行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其中,包含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自2016年8月申报期起,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不再接收老版本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1.2.08及其以下版本)申报数据,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须统一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包含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应税所得代扣代缴)。
纳税人可登陆“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tjcs.gov.cn)-政策法规栏目”查看《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公告》(地税公告2016年第5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实行代扣代缴的公告》(地税公告2016年第6号)了解具体要求和升级流程,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升级,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连接互联网的用户6月份已升级的,7月份点击“易税门户”图标登陆升级后的系统,填写6月属期报表后选择“介质申报”,导出申报文件,上传至网上申报界面或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若连接互联网的用户6月未升级或升级失败的,可以继续在7月份或者8月申报期联网升级,升级方式和流程不变。8月1日起,登陆软件后,该软件会自动更新,用户填写报表后可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申报。
不能连接互联网的用户,在7月份完成6月属期扣缴申报后,安装使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采用“介质申报”方式,导出“申报文件”到办税服务厅完成申报。未完成6月属期扣缴申报,不可提前安装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否则会因“津税系统”不接收金税三期格式的数据造成无法正常完成6月属期申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安装包已在“税友网~天津税友”发布,供安装使用。
首次安装或公积金需要采用2016年公布的上限的用户,需要从金税三期获取初始化。老用户且公积金未超往年上限的,无需重新获取初始化,通过数据迁移方式获取企业基本信息及往月申报数据。升级使用新版软件后原系统仍然保留在原电脑,原系统可以查询或导出有关信息,但申报功能停止使用,扣缴单位如无需要,可自行卸载。
纳税人在升级和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登陆“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填报手册》查看有关说明,也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操作方法
1、下载软件后,正确安装天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
2、打开软件,首先录入单位信息,支持网络申报和介质申报两种模式;
3、软件将自动获取办税信息;
4、再录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5、设置登录密码,开始报税操作。
6、非常详细的使用教程可以参考软件中的帮助说明。
特别注意
天津金税三期默认的用户代码:admin;用户默认密码: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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